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被停職的臺中市警五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林家豐,因對盆栽有監賞能力,在搜索過程中順手牽羊帶走一盆五葉松盆栽,事後欲以10萬元(新台幣 下同)與對方和解遭拒。但經監定該盆栽僅價值5000元,林家豐卻因此一動作,被判處10月徒刑、緩刑3年,另須捐款30萬元。
2010年5月7日下午,臺中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持拘票前往伍權峰、及其同居女友馬淑娟販毒案,林家豐前往支援,發現伍男家有一盆五葉松盆栽,因林員曾參加過中華松樹盆栽協會,平日素好園藝,該盆栽引起其興趣。
根據蒐證錄音,林家豐與伍權峰的對話,林員詢問“那樹是你在顧的嗎?”“那個不能放室內,放室內很快就死了。”還主動説,“我幫你照顧好了”,要求伍男“捐贈”給分局。事後擔心東窗事發,林員又趁隙將該盆栽載回五分局放置。
事後,馬嫌又因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案件被逮,檢方偵訊時她供出盆栽遭員警搬走一事,檢察官指示五分局調查,林員因而托熟識同事向對方表示願以10萬元和解遭拒。
伍男供稱,共有3盆盆栽是友人欠債15萬元,拿來抵債的;但經臺中市樹石協會監定,被林家豐順手牽羊的五葉松盆栽,僅價值5000元。
檢方原依貪污罪嫌中的侵佔罪嫌起訴,但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家豐從前往搜索,就鎖定想偷走該盆栽,且該盆栽與搜索扣押物無關,因而改依公務員藉職務上機會犯竊盜罪,判處10月徒刑、緩刑3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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