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警察街頭借槍給日本遊客玩耍,失職記過。圖片來源:臺灣TVBS網站
據臺灣TVBS網站報道,臺北市中山分局一名交通隊警察,前天(4日)在“忠烈祠”路口執行交通勤務,因為一群日本遊客好奇他的配槍,這名警察竟然把槍借給旅客把玩,還當眾表演裝卸彈匣,附近民眾看了直冒冷汗,擔心萬一槍枝走火傷人,誰來負責。
據報道,熱門的觀光景點“忠烈祠”前,日本旅客笑成一團,仔細看,怎麼其中一個人的手中居然拿著一把槍,甚至還做出拉滑套,讓子彈上膛的危險動作。原來這把槍是交通隊羅姓警察的配槍,他前後2次把槍借給遊客把玩,甚至還當眾表演裝卸彈匣。讓附近民眾看了直冒冷汗,痛批警方自動繳械,萬一槍枝走火,傷及無辜,誰該負責。
其實,穿著熒光背心的羅姓警察,本來應該在忠烈祠前方的路口執行交通勤務,因為下車的日本觀光客圍著他,討論臺灣警察身上的裝備,他於是拿出配槍,彈匣卸下後,交給遊客,脫序行為,嚴重違反規定。
中山分局副分局長徐少聰就此表示:“未依規定使用警械的部份,我們給他記過一次。”
從事警職工作18年的羅姓警察,原本應該相當清楚,除非追捕嫌犯或者值勤遇到生命危險,才能使用槍械的分寸拿捏,卻一時糊塗把警察視為第二生命的配槍交給觀光客,這種行為實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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