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新竹市警局蘇姓前警員因貪瀆案被判刑7年,攜妻女吞藥自殺“以死明志”,所幸3人獲救。蘇員友人透露,蘇聲稱曾在看守所內遭受以前抓的人犯虐待、毒打甚至性騷擾,這也是他寧死不願入監的主因。
“警察入監生不如死,為什麼要把我從天堂帶回地獄!”與蘇員全家熟識的新竹市鄭女士轉述蘇的説詞,她説,蘇員在新竹看守所內40天,多次受到“大男人講不出口”的虐待,上月中旬與蘇員夫妻到監察院陳情,回新竹後蘇妻在車站和她抱頭痛哭,並隱約“交代後事”,她感覺不對勁,立即通知女兒校方注意,沒想到救了全家3條命。
獲救的蘇員情緒仍然激動,他説,貪瀆案遭冤枉被判刑7年,讓他難以接受,“寧願死也不要被關”,26、27日開車帶著妻女出遊,28日淩晨返回苗栗縣竹南鎮,3人談了2個多小時後,妻女自願陪他服藥一起共赴黃泉。
29日下午,警方將蘇員解送到新竹地檢署執行科,再送往臺南監獄服刑。許多昔日警界同仁前往醫院探望蘇員,都強調明白他的無辜與委屈,蘇員一度好些,但上警車前,又偷偷向鄭女要刀片想自殺,被大罵一頓,而他差2步上警車前掙脫戒護警力,隨即遭制伏,戴上手銬、腳鐐後順利入監。
鄭女説,警察是抓壞人的,在監獄裏很多死對頭,如果自己犯法是罪有應得,但蘇員自始至終都強調自己的清白,寧死也不要入獄,這種“以死明志”的極端作法儘管不可取,但又有誰能看到市井小民的悲哀?難道非得等到出了人命,才來關心?
蘇員12歲女兒也吞服20多顆安眠藥,幸好無大礙,縣府社工已安置保護;蘇妻無法接受和女兒分開,警察及社工安撫情緒,表示可以定期探望後,她才勉強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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