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臺東某專科學校邱姓女學生日前疑似因為情緒不穩,遭到警消人員強制送進精神病院。臺東榮民醫院表示,病人在5天的緊急安置期間,會進行必要的治療與協助,在沒有自殺之虞的情況下,就可以辦理出院。
這名邱姓女學生,今年40多歲,日前在校慶當天聲稱遭到教職員騷擾,一直坐在表演臺罵個不停,校方勸離不成,臺東警消則據報以為“有人要跳樓”到場處理,由於她不斷反抗,最後被強制帶走,目前在榮民醫院隔離治療。
臺東榮民醫院表示,依照“精神衛生法”的規定,病人在緊急安置期間,院方會注意病人的權益並進行必要的治療。
院方表示:“我們在這邊是以治療為主,是否留院治療,由強制鑒定審查會決定,我們這裡不是監獄、也不是法官,就是在五天之內,如有任何結果不允許她留院,就要辦出院,如果結是同意她住院,她就得住院,醫院的責任是評估,在確定她沒有自殺之虞的情況,才會辦理出院。”
這件事情引起各界議論紛紛,師生認為邱姓女學生只是情緒敏感,而且事發時,她並沒有傷人或自殘的行為,被強制帶走治療,警消被質疑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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