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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欠稅大戶被下“禁奢令” 民眾檢舉可獲巨獎

2016年03月10日 14:43: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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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臺灣當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日公佈第五波欠稅大戶名單,其中臺北市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被核發禁奢命令,若違反禁令將被拘提管收;提出檢舉的民眾,可獲最高100萬元獎金(新台幣,下同)。

  丁民峰是臺灣治療白內障名醫之一,他所開設的博士眼科診所,是早期少數引進雷射治療近視的診所;有關白內障、雷射開刀治療近視問題,丁民峰常是媒體採訪對象,因而有“雷射達人”之稱。

  “執行署”表示,丁民峰自2005年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幾乎都未報繳。由於他知名度高,加上患者眾多,因此被稅捐單位盯上,認定他欠稅78筆,除個人綜所稅外,連汽車牌照稅、燃料稅也沒有繳,被“稅局”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丁民峰到案後雖然先行繳清燃料稅、牌照稅,近3年並以每月20萬元陸續償還欠繳的所得稅款,但繳款頻率並不固定,至今仍欠4300多萬元。執行官認為他眼科診所營業狀況良好,卻遲遲不繳稅,且有人通報他曾進出高級餐廳,決定對他發出禁奢命令。

  禁奢命令包括:禁止購買、租賃或使用2000元以上商品或服務;禁搭計程車、高鐵、飛機;禁止進入酒店、夜店、舞廳、KTV和四星級以上飯店消費;禁止投資股票、期貨;禁止贈與、借貸他人2000元以上財物,每個月生活費不得超過24000元。若違反禁奢規定,將被拘提管收。

  “行政執行署”指出,只要民眾發現丁民峰搭計程車等違反禁奢規定的行為,都可提出檢舉,若因檢舉讓丁民峰被法院裁定管收,檢舉人最高可獲得20萬元獎金;如果丁民峰因此繳清欠稅款,檢舉人最高可獲100萬元獎金。

  臺灣“立法院”去年通過對欠稅大戶可施以禁奢命令後,“行政執行署”今年起陸續公告欠稅大戶名單,並對14名欠稅大戶祭出禁奢令。其中,高島屋百貨公司前負責人葉松根,曾違反禁奢規定到五星級飯店消費,遭到法院管收,直至家人提出還稅計劃才獲釋。

  不過,禁奢條款實施半年多來,因檢舉案太少,尚未發出任何一筆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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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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