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某大學的曹姓研究生上網把妹,騙到一名離家出走的初一女學生,兩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被家屬控告性侵。研究生辯稱,到汽車旅館只是要勸她不要離家,沒有性行為。
但法官認為,研究生在即時通軟體上的對話 有“你喜歡愛愛嗎”、“超想和你做愛的”等淫亂文字誘引小女生,加上女生承認跟他到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彰化地院法官採信小女生證詞,昨天將曹姓研究生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本案仍可上訴。
法官並痛責曹姓男子辯解的藉口,跟時下男女偷情被抓,辯稱“到旅館洽談正事”、“臨時肚子痛,到旅館上廁所、休息”的理由類似,顯然不知悔悟。
曹姓研究生就讀的大學表示,學校有這名研究生,但未接獲檢舉或受害者申訴;如果確有其事,校方會根據判決書,對學生進行懲處。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10日,曹姓研究生以“小城”網名進入網路即時通把妹,搭訕代號“TFE:)”的13歲小女生,曹姓研究生一再使用色色的文字誘引小女生跟他進行網戀,小女生還傻傻地聽他的建議,自拍上身裸照傳給他欣賞。
小女生早熟,上圍很豐滿,讓曹姓研究生更起色心,相約第2天在彰化市某小學附近見面。次日兩人碰面後,一起走進附近的汽車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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