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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21年來首位女死刑犯 當庭感謝法官判死刑

2016年03月11日 09:13:0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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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1月2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江姓嫌犯(女,40歲)前年起隨機勾搭7名計程車司機佯稱包車出遊,色誘其上旅館性交,再以安眠藥迷昏劫財,其中3名司機因藥性發作溺死於浴缸。臺灣“高等法院”昨天(28日)判其死刑,得知被判死刑後江姓嫌犯竟向法官鞠躬道謝。據悉,臺灣少有被判死刑定讞女被告,最近槍決的2位女死刑犯是在1989年至1990年間,因毒殺7名鄰居幼童及殺害債權人,遭槍決伏法。

  據報道,江姓嫌犯從13年前就陸續犯下12起迷昏計程車司機劫財案,曾遭判刑10年入獄服刑。1年前,江姓嫌犯假釋出獄又再以同樣手法在新北市等地隨機攔計程車,佯稱欲包車一日遊。江姓嫌犯上車後開始色誘、勾搭7名計程車司機跟她上旅館,她先以安眠藥摻入啤酒讓計程車司機喝下,再騙對方躺入放滿水的浴缸洗鴛鴦浴,其中3名司機因藥效發作昏倒溺水身亡,江姓嫌犯則是搶劫後閃人。其他4名司機雖未遭害命,但均遭迷昏劫財。

  臺“高等法院”一審原依強盜且故意殺人罪判江姓嫌犯3個死刑,江姓嫌犯不服強盜殺人罪被判死刑隨而上訴。昨天“高院”改依較輕的強盜因而致人于死罪,判江女2個無期徒刑,1個死刑。審判長讀完主文後,江姓嫌犯誤以為改判無期徒刑,當庭表示請維持原判,判她死刑,讓她快去執行,她不再上訴了。(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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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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