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市晉江街兩戶鄰居共用門牌45年,不僅煤氣、信件常被送錯,甚至連棺材都送錯地方,讓收到棺材的吳家忍無可忍向當地法院提出告訴。
據報道,兩戶人家共用門牌的原因,是因為當初原住戶劉家人的房子被法院拍賣,因此搬到隔壁的違章建築入住,但戶籍一直沒有更改。而後來吳家人購買了這間房子也設了戶籍,但兩家一直沒有辦理分戶,才會一直共用門牌。儘管兩人有各自的信箱,且劉家人還特地在信箱上著名“劉宅”二字,但仍然常接到送錯的信件與煤氣,最誇張的是吳家人居然還收到劉家訂購的棺材,氣的吳家人一狀告到當地法院。
但法官認為兩家共用門牌是合法範圍,也不能強制要求劉家遷出,且劉家居住的違建土地,所有權有8個人,如果要建立新門牌,還需要全體地主的同意,相當困難。而該門牌最初登記的範圍,因為歷史久遠已經無法調查,也不能判定劉家的住宅不屬於該範圍,即使不開心,但兩家人還是得一起使用這塊門牌。(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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