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8日消息 陳水扁案又有新發展,據臺當局“調查局”追查,2008年10月間,從前陳水扁當局“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住處所查獲的10余件“國防”、“外交”機密文件,前陳水扁當局“國防部長”蔡明憲有協助收集之嫌。因此,“調查局”依妨害“國交”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罪嫌,將蔡明憲由證人轉列為被告,函送臺特偵組偵辦。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為追查“安亞項目”公款遭侵吞弊情,臺特偵組于2008年10月底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邱義仁住處,查獲10余件“國防”、“外交”機密文件,邱義仁因此遭聲押;“調查局”進而發現,其中數件機密文件是邱義仁在同年5月間捲入“巴紐案”卸任公職後才取得,疑有共犯協助。
由於有部分文件是在蔡明憲擔任臺當局“國防部長”期間處理過,臺檢調曾以證人身份傳喚蔡明憲説明,但蔡明憲否認不法。臺“調查局”認為,邱義仁所收集的機密“外交”資料,一旦曝光將會侵害臺灣利益並危及“國交”,已構成妨害“外交”罪,將蔡明憲則列為共犯,一併交特偵組偵辦;不過,臺特偵組目前仍不願證實。
蔡明憲對此響應,當時奉陳水扁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的指示,配合針對“鐽震案”送交調查報告。他強調是依照長官命令交辦,此事跟他無關。
報道指出,由於“刑法妨害國交罪”的第一審管轄權屬於臺灣“高等法院”,臺特偵組如果認定邱、蔡兩人構成犯罪,將直接向臺灣“高等法院”起訴。這將是特偵組成立迄今,首次偵辦“高院”管轄案件。(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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