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29日消息 彰化市一位土地買主,因不滿陳姓賣方要求尾款需付現金。把尾款全兌換成50元(新台幣,下同)硬幣交款,賣主傻眼,請派出所保管一夜,隔天才找到願意接受存款銀行。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彰化市中正路一塊約170平米土地日前完成交易,合約簽訂頭款和二期款以支票付款,但206萬元的尾款需要以現金或是銀行本票交付。這引起買方不滿,前天刻意選銀行即將下班時間,約陳姓賣主到代書事務所收款。
家住高雄的70多歲陳姓賣主,到彰化收款時當場傻眼,尾款除16萬元為現鈔,剩下190萬元全部被兌換成50元硬幣,分裝在19個麻布袋中,共計300多公斤。陳姓賣主聯絡彰化市所有銀行,要求存款。都以快下班沒時間點收為由被拒絕。
聯絡臺當局“郵政總局”,“郵政總局”表示,點收這麼多硬幣需花費6小時以上時間,恐怕來不及。建議請轄區派出所幫忙,隔天再存入銀行。陳姓賣主只好將硬幣搬到莿桐派出所“過一夜”。陳姓賣主説,賣土地原本就屬無奈,誇張的是70多歲的人了,為搬硬幣被錢壓得腰酸背痛,至晚上7時才忙完。他向警察千謝萬謝後回高雄。
陳姓賣主隔天一大早趕到彰化,開戶的臺新銀行同意存款,但因銀行平常少有硬幣流通,只有一台數幣機。點數接近中午,機器不堪操作過度發生故障。銀行趕忙聯繫維修技師到場,終於趕在銀行下班前完成點收。(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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