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吳先生表示,孩子2月5日早産于臺灣振興醫院,6日淩晨轉送到榮總醫院時,救護車駕駛要求他移車暫時離開,放置在保溫箱裏的女嬰卻因腳架不穩,連續墜地兩次。當天醫院告知女嬰腦部二度出血,9天后被判定腦部三度出血,並全身大量出血,告知即將拔管。
吳先生指出,他曾向榮總醫院調閱監視錄影帶卻屢遭阻擋,後來又説進入司法程式不願意借出,態度相當推拖。由於日前院方否認有腳架摔落事件,但卻將監視畫面寄送給他。記者會現場,吳先生播放了一段現場視頻,畫面確有腳架摔落事件。
對此,榮總醫院社工室主任陳寶民強調,全案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式,而且現場女醫生手一直放置在女嬰頭部下方,保溫箱內還墊上厚海棉,墜落後不會造成女嬰傷害。女嬰轉院過來時心跳已經比較緩慢,一般這種情形的死亡率已有6成之高,死亡原因與摔傷有沒有關聯,還需要進一步解剖。
此外,臺灣早産兒基金會執行長賴惠珍也提醒媽媽們,嬰兒待在媽媽的子宮裏,比任何醫院的醫療設備都要安全,因此,若孕婦有早産症狀、遺傳或前例,應選擇有新生兒加護病房的醫院安胎與待産,以免有類似危險事故發生。 (章潘)
[責任編輯: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