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調昨天搜索臺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昆臺北辦公室,查扣到150余萬元新台幣和6萬元美金;他説這些錢是別人還的債和準備去海外用的經費。(臺灣《聯合報》資料圖)
台灣網9月7日消息 臺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昆去年起涉嫌通過“白手套”(中間人)遊以德及陳茲國等掮客,向該公司發包工程廠商收賄,再利用職權指示下屬配合圖利行賄特定廠商取得多件工程。臺灣檢調昨天搜索該公司等10多處地點並傳喚徐享昆、遊以德、陳茲國及行賄廠商等10多人,全案擴大偵訊中。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去年間接獲民眾檢舉表示,許多有意參與投標臺灣自來水公司工程的廠商,都通過遊以德及陳茲國等人行賄徐享昆,於是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永章指揮高雄縣調查站進行偵辦。
檢調項目小組經蒐證發現,確有特定廠商為能取得自來水公司特定工程標案,經由遊、陳姓兩掮客接洽後,由廠商提出欲施作特定工程及規劃內容,並事先給付工程預算金額一定成數賄款(俗稱註冊費),由遊、陳等人將賄款轉交給徐享昆。
遊以德並設立“財團法人臺灣環保文教基金會”,假借名義從事與環保毫不相干的穿針引線活動,多次替徐享昆收取賄款後,遵循徐享昆指示協助廠商以舉辦座談會等名義至自來水公司各相關區處向業管人員進行簡報、遊説,再由徐享昆指示下屬配合進行預算編列、規劃設計,以便發包給行賄的特定廠商施作。
檢調項目小組偵查期間併發現已有特定廠商為取得“大崗山監控設備工程”等多項工程,已交付鉅額賄款給遊、陳兩人轉送徐享昆。臺灣自來水公司相關承辦人員除有屈從上意加以配合外,承辦人員如有不從甚至曾遭上級以調職為要挾,迫使配合高層指示辦理廠商要求的案件。
臺灣自來水公司則表示會全力配合檢調辦案。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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