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公佈《大陸地區學生赴臺就學及停留辦法》規定,大陸學生赴臺求學需提出足夠的財力證明。
對此,臺灣金門大學校長李金振則表示,只要大陸赴臺學生夠優秀,不會因繳不起學雜費而進不了金門大學。(台灣網 馮江)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