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及的貪瀆案,特偵組經過將近4個月的偵查,最後以貪污收賄等4項罪名起訴了林益世;但特偵組在偵辦過程進退失據,涉嫌行賄的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和林益世各懷鬼胎,林想要輕判,陳則想拿錢回來,兩人若連手,特偵組腹背受敵,可能淪為陳啟祥的討債打手,反而會幫林益世躲過重罪制裁。
陳啟祥在林益世被起訴、交保後,接受某電視臺專訪表示:“林益世很貪,沒有共犯啦!”陳啟祥的説詞,完全附和林益世的説詞,和特偵組的起訴內容一致。
臺灣一刊物曾在案發後不久的7月中旬,專訪一位與林益世有親戚關係的法界人士,他透露,林仙保和林益世一家人“摳門又小氣”,以他家的行事作風,根本不可能去分一杯羹給別人,所以想要從林家討到好處是不可能的事,林益世説“6300萬元(新台幣)都是他獨吞,要他咬別人,不知要咬誰”應是實話,特偵組想要以錢追人,倘若了解林家的為人,根本是多此一舉。
臺北特偵組多花了兩個月延押期間,追尋金錢流向,還動用測謊,一副追根究柢樣子,最後的結論還是一樣“沒有共犯”,只多查出了兩位舅舅當洗錢工具。
陳啟祥為何要以玉石俱焚的方式檢舉林益世?他説自己遭打壓3年,常被林益世辱罵,為了保護自我人身安全,不得已才爆料。但要追究他幕後的真正動機,這才是關鍵所在。
陳啟祥説,林益世需索無度,他被逼才“狗急跳墻”。也就是他是被逼得走投無路,才會反咬林益世一口。陳啟祥把自己形容成受害者,以博取外界的同情,但他真的是這樣子嗎?他的“示弱”又包藏著什麼“禍心”?
根據起訴書指出,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輾轉找到時任“立委”的林益世,透過林益世的關説,林以調動人事施壓“中鋼”子公司,當面請“經濟部長”施顏祥幫忙,要求修改績優廠商遴選辦法;硬要另一家廠商讓出三分之一轉爐石採購配額給不符採購資格的地勇公司,事成後收受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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