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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民代要求臺當局負起古跡保存修復管理維護之責

2012年09月10日 23:0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立委”陳亭妃、臺南市議員陳怡珍10日邀集臺當局“文化部”、“法務部”、“國防部”等單位,協商公有古跡管理維護問題,她們要求相關單位依據相關規定負起保存修復管理維護之責,于1個月內將所負責的古跡或歷史建築如何保存修復的計劃及相關經費報相關部門,她們會督促相關單位積極辦理。 

  陳亭妃説,臺灣有1826處古跡,公有1032處佔56%,若公有古跡的修護管理都做不好,如何起帶頭作用做私有古跡修護管理的榜樣?她希望相關“部會”及相關單位能依據相關規定,“公有之文化資産,由所有或管理機關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並能編入2013年度預算執行。

  陳怡珍表示,“財政3法”未過,地方財政無法負荷古跡修護經費,希望臺當局相關單位擔負起修復保存管理古跡之責,不要放任不管,讓古跡、歷史建築成了破屋廢墟。

  臺當局“文化部文化資産局組長”洪世佑表示,古跡所有或管理機關對古跡的維護預算編列確實不足,對古跡保存維護的觀念欠缺,“文化部”已加強辦理宣傳學習,促請成立督導會報,及推動評鑒與獎勵制度,他希望相關“部會”能更用心投入推動文化資産保存的工作。(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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