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稱,“中華民國”政府在1992年即宣告對於大陸地區主張“憲法”上的主權,但是已經沒有實際上的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兩岸關係並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傳統國際公法的承認制度,不適用於兩岸關係,所以“我們無法也不會承認中國大陸的主權,但是我們不應也不會否認大陸當局在大陸有效實行治權的事實”。
馬英九又稱,“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涵意,就是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兩岸雙方因為“主權”主張相互重疊,皆涵蓋彼此全部的領域,因此無法相互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則是務實的承認現狀,“否則,兩岸如何談判,並且如何簽訂15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他強調,唯有“互不否認”,才能夠繼續促進兩岸關係繼續保持和平發展。“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是對兩岸現狀最好的解釋,也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促進和平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