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推動不在籍投票,“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説,規劃在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前半年,開放2到3個月讓選民填寫移轉投票(不在籍投票一種形式)申請書,附上身份證明複印件送到戶政機關後,就可在工作或就學地投票。
江宜樺中午接受島內電子媒體訪問倡導不在籍投票措施時表示,只要選民登記在工作地或就學地投票,屆時戶口所在地就不再準備這名選民的選票,絕不讓選票重疊。
對外界質疑為何規劃在2012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推動不在籍投票,江宜樺説,年初提出希望早點研議不在籍投票,若來得及可在“五都”選舉試辦。江宜樺稱,不論何時推出,總有人要講話,有些人總覺得臺灣還沒準備好。
報道指出,不在籍投票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與移轉投票。臺當局“內政部”將優先推動移轉投票,所謂移轉投票,是指從甲地移轉到乙地投票。(台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