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公審會”今天討論民進黨ECFA“公投案”是否合於規定,經表決以13票比4票,認定民進黨ECFA“公投案”不合規定,予以駁回。
民進黨7月20日將“你是否同意臺灣與大陸簽訂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臺當局應交付臺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公投”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送交臺“中選會”;臺“中選會”完成形式審查,于7月28日送臺“公審會”認定。(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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