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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聞局或將批准鳳凰衛視與澳亞衛視落地

時間:2008-07-07 13:14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7月7日電 臺“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近日表示,鳳凰衛視與澳亞衛視已于6月向“新聞局”申請在臺落地許可,“新聞局”批准這兩家衛星電視頻道落地許可的方向很明確。另外,大陸的中央電視臺也已表達有意願申請赴臺落地,未來必要時可以列為兩岸協商的議題項目。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新聞局”目前正研議鬆綁兩岸電視臺落地許可,未來會就整體衛星頻道落地做考慮。史亞平表示,“新聞局”已多次徵詢業者的意見,了解政策鬆綁後對業界的影響與衝擊,最近“新聞局”還會了解整個衛星頻道開放的衝擊與營運關係,應在一兩個月內有答案。

  臺灣電視業者也早有興趣進軍大陸,未來臺當局若同意中央電視臺等在臺落地,臺灣業者應也會有申請動作。東森電視臺總經理陳繼業稱,該臺在大陸雖未落地,但大陸部分地區可通過衛星天線收看該臺節目,未來不排除向大陸提出落地申請。

  此前,臺灣新聞主管部門6月30日宣佈恢復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赴臺駐點採訪。隨著兩岸週末包機起航和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首發團的啟動,新華社、人民日報兩家大陸媒體在臺駐點採訪也正式恢復。

  臺灣當局于2000年11月宣佈開放大陸媒體赴臺駐點採訪。2001年2月,新華社2名記者率先抵達臺北,成為大陸首批赴臺駐點採訪記者。此後,大陸赴臺駐點媒體增至5家,分別為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新聞社。

  2005年4月,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駐點記者因客觀報道了臺灣社會與民進黨當局不同的聲音,被民進黨當局粗暴中止赴臺駐點採訪。其後,兩岸新聞界一再呼籲臺灣當局改變錯誤做法,儘快恢復這兩家媒體赴臺駐點。

  臺灣“陸委會”6月30日通過恢復讓人民日報、新華社兩家大陸新聞機構在臺駐點案。“行政院新聞局”也宣佈,同時放寬大陸媒體赴臺駐點記者在臺停留時間,從現行的1個月放寬到3個月,並且將首度開放5家大陸地方性媒體申請在臺駐點。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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