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1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高速公路警察局”今年元月起派出偵防車、恢複製高點拍照等隱藏性執行手段,前半年共取締三萬多件交通違規,佔高速公路違規取締件數的一半以上。島內學者和民眾痛批臺當局搶錢。
臺“高速公路警察局”統計指出,今年1至6月,偵防車共取締1萬多件交通違規,在制高點隱藏執行則開出2萬多件違規單,巡邏車取締3萬餘件,偵防車及制高點勤務的取締件數佔51.6%,高於巡邏車的執行方式。臺“高速公路警察局”公警局分析,極可能因為違規行為人的投機心態使然,顯示隱藏性執行有其必要性。
臺“高速公路警察局”還統計,在恢復隱藏性執行後,今年上半年高速公路交通違規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4%,死亡人數減少47人,比去年同期減少了21人,降低比率達31%。臺“高速公路警察局”用偵防車、制高點等隱藏方式取締交通違規,半年就讓“國庫”進帳了1億多元(新台幣,下同)。
每日開車的呂先生不滿地説,警察躲起來拍照,他一個月內就收到三張罰單,兩張任意變換車道、一張超速,被罰了9千元,而他怎麼也想不起來何時違規以及為何違規。
呂先生憤怒的指出,臺當局根本就是故意要開單罰款,把民眾當提款機。警察躲起來偷抓民眾,行駛高速公路的駕駛人好像是全民公敵。
臺大土木工程系教授張學孔則表示,警察取締應該以攔檢為主,當面告知行車人的違規項目,如此才能讓違規人心生警惕而改善;一味開罰單,只有增加民怨。(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