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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稱郭臺銘捐錢給連勝文 二審仍判賠200萬元

2017年03月08日 08:05:3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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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蔻稱郭臺銘3億男案 二審仍判賠200萬元

  周玉蔻稱郭臺銘“3億男”案,二審仍判賠200萬元新台幣。(網路圖)

  台灣網3月8日訊 臺灣媒體人周玉蔻指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捐3億元(新台幣,下同)給連勝文,消息來自臺北市長柯文哲。郭臺銘提告求償1000萬元,前年8月一審時,臺北地院民事庭認為,捐款並非事實,周可向當事人、傳話人查證,卻沒查證,只憑柯文哲轉述就發表評論,判她應賠償20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日前二審宣判,判周女仍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00萬元不變,但一審時原定她要在《聯合報》等7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1天,改為在4家平面媒體道歉,也不須口頭念出道歉聲明。

  合議庭表示,周玉蔻並非真實查證,只是對撰述人查問,不算合理查證。周玉蔻雖指稱消息來源是柯文哲,法官先後傳喚柯文哲、柯建銘、郭臺銘出庭作證,證實沒有周指稱的“郭臺銘捐錢給連勝文”事實,所以認定周查證有疏失。

  2015年1月,柯文哲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指選前有企業家捐款3億元給市長選舉的競爭對手連勝文。周玉蔻隨即在《美麗島電子報》、電視政論性節目中喊話,要求郭臺銘出來説明,“因為我得到的消息是3億先生就是你!”,郭臺銘氣得提告求償。

  一審時,合議庭認為重點是有無“3億男”,周玉蔻明知柯文哲告知的內容只是傳聞,也知道柯建銘是幫忙聯絡郭臺銘的人,她發表言論前,沒向柯建銘、郭臺銘查證,使郭的社會評價受貶損。本案仍可上訴。(台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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