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片取自臺媒)
台灣網6月7日訊 據臺媒報道,臺陸軍航特部龍潭武漢營區2015年11月在戰技演練前更換單索突擊吊橋繩索,負責該工作的一名士官長不依循陸軍只要4個人拉繩的準則,找來32名官兵一起拉,最後因拉力過大繩索斷裂,上面滑輪因反作用力擊中一名下士臉部造成重創。經休養後該下士目前失智失能,生活無法自理,桃園地檢署昨(6日)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這名士官長起訴。
起訴書指出,鄭姓士官長(35歲)是臺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第五營第二連士官長,曾在谷關特戰訓練中心接受訓練,並取得山地作戰師資證書,具有架設單索突擊吊橋(使部隊快速通過河谷地形)專業知識。而遭滑輪擊傷的陳姓下士(24歲)剛從陸軍專科學校畢業分配到航特部龍潭武漢營區,下部隊第六天就發生意外。
檢方指出,2015年11月12日航特部第五營營長因部隊將在翌日戰技演練到龍潭武漢營區戰技館視察,發現館內原先架設的單索突擊吊橋之繩索已經破損,指示鄭員翌日率員前往更換。第二天,鄭找來三名士官兵,因人力不足,無法將架設之繩索拉緊,鄭乃召集當時在館內進行戰技操演包括陳姓下士在內共32名士官兵前來協助拉繩。因拉力過大致架設單索突擊吊橋所用之繩索無法負荷而當場斷裂,繩索上的滑輪因反作用力而反彈,擊中陳姓下士臉部,造成左臉撕裂傷及顴骨骨折,治療至今仍失智失能,生活無法自理。鄭姓士官長當時也右肩骨折受傷,經治療後已出院。
陳姓下士家屬去年曾向媒體控訴,指突擊吊橋平日未維護保養,繩索更換時無安全防護設備,也無軍官在場,因滑輪變形及繩索斷裂,才擊傷兩名士官。家屬還指控,兒子事發時才剛下部隊,人生才剛要開始,現在卻在軍中受重傷而沒有未來。案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檢方依臺陸軍司令部《特戰基本作戰技術訓練手冊》規定,架設單索突擊吊橋必須有六人操作其中四人負責拉繩,鄭卻違反準則找來32名士官兵拉繩造成意外。
鄭員辯稱,訓練手冊內記載的是“編織繩”但當天操作“索具繩”,若只有四個人拉不可能拉動,但檢方認為鄭員受過專業訓練,且陸軍準則清楚記載卻出現疏失導致陳姓下士受傷,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鄭員提起公訴。針對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鄭姓士官長提起公訴一事,臺陸軍司令部表示,尊重檢方依法行政。
陳父接受媒體訪問時説,兒子在拳擊校隊也是運動健將,現在臉上留下二條長長的蜈蚣傷疤,因腦部受傷造成行為退化,“連上下樓梯都有問題”。兒子曾問他未來要怎麼過,“我只能陪著兒子忍住眼淚,過一天算一天了。”對於事發後軍方處理過程,陳父痛批軍方非常誇張,至今仍找不到意外發生原因,負責初期調查的“憲兵隊”延誤移送案件,導致案件送到地檢署後許多證據都已經消失。陳父説,“孩子整個人生都毀了!一定要討回公道。” (台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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