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陸軍士兵洪仲丘枉死案,引發外界重視軍中問題。為回應社會各界訴求,臺灣“行政院”日前宣佈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接受民眾對軍中歷年冤案提出申訴,並主動過濾過去軍事審判案件中有疑義之案件,設立之日前20年資料,皆可查。
為加速委員會成立,臺“行政院”經過密集徵詢及會商,“行政院長”江宜樺13日核定委員會設置要點及委員會名單,其中委員會超過2/3成員為民間代表,女性委員則佔1/3。
“行政院”表示,“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成員共計15人,由社會公正人士及人權團體代表4人、臺灣律師公會推薦之律師3人、學者專家4人,及當局機關代表4人組成。召集人由“政務委員”羅瑩雪擔任,副召集人由“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镮擔任。
其他成員包括,防務部門常務副負責人廖榮鑫中將、“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陳德新;專家學者部分則有師範大學社工所教授王永慈、臺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皇玉、臺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榮傳、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
社會公正人士則有資深法醫石臺平、婦權發展基金會董事李兆環、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林春榮,以及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陳碧娥女士(黃媽媽);另外律師公會推薦之代表為林志忠律師、許兆慶律師及陳彥希律師。
“行政院”表示,“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包括主動清查過濾防務部門曾受理陳情之軍事冤案,以及處理向委員會提出申訴之軍事冤案。其所處理之軍事冤案,指設立之日前20年內,現役軍人于服役期間死亡或失蹤,其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旁系血親對於相關偵辦、調查結果不服之事件。
有關受理事件之審理流程,“行政院”表示,經審查後認為有再行偵查之必要者,將函請該管檢察機關辦理;有得提起非常上訴事由者,函則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辦理;有得聲請再審之事由者,得函請法律扶助機構協助向該管法院聲請再審;認申訴不成立或超過時限者,應敘明理由函覆申訴人。
“行政院”已于院內覓得委員會辦公地點,並將設置民眾申訴窗口,預計將於近日辦公廳舍修繕完成後正式掛牌運作。同時,為便利申訴,委員會也將設置專線電話、信箱、網站等受理民眾申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