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大幅修正,目前正在服替代役的役男可望因新標準而免役。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防務部門因應2014年募兵制,新修訂的“體位區分標準”,大幅放寬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判定標準。影響層麵包括屆齡、緩徵役男體位重判,現役常備軍人、替代役男也有機會重判體位而提前“退伍”。
臺防務部門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天表示,有關“體位區分標準”修訂,目前尚在法製作業階段,須等此階段完成,才會與“內政部”公告實施。
新北市民政局長陳嘉興説,新體位標準影響最大的是原判定“替代役”體位,約八成可改判免役。臺防務部門、“役政署”原擬六月公佈新標準,為避免現役的替代役男遽減、衝擊太大,打算延到7月大專生畢業後再公佈。
資深役政官員説,“體位區分標準”于1974年訂定,這次是有史以來最大幅度修訂,193項有92項變動,幾佔一半。影響人數最多的是體重、視力、扁平足及心律不整等四項。
如“扁平足(現行規定足弓角度大於168度)”判替代役;新標準為“大於165度,小于等於168度”者判替代役,大於168度者判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