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臺軍又傳性騷擾醜聞 軍官對女學生襲胸遭判刑

時間:2010-09-01 10:20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9月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軍又爆性騷擾醜聞,6月中旬臺當局“國防部參謀本部”少校涂梵啟,光天化日下在臺北縣對女高中生伸出狼爪襲胸。日前被臺軍事法庭依性騷擾罪一審判決4個月,得易科罰金。

  被害人表示,案發當天下雨,她手中持傘,涂梵啟騎摩托車從背後來,理應看不清她的面容。沒想到涂梵啟越過她後,又騎摩托車回頭襲胸,可見早有預謀。經她報警後,警方循線查獲。

  臺媒稱,案發後,涂梵啟竟找部隊長官和臺北縣議員,透過警方找被害人家人試圖和解被拒。被害人堅持提告,要讓涂梵啟接受法律制裁。被害人還認為,臺軍事法庭輕判涂梵啟,是官官相護的結果,讓她憤怒又失望。

  臺當局“國防部”昨證實涂梵啟犯案,目前除接受臺軍法審判外,臺軍軍方也同時進行行政懲處,將涂梵啟記一大過,調離現職。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強調,4個月徒刑只是一審的結果,司法程式仍在進行中。報道稱,對於臺軍事法院的判決,臺軍事檢察官也認為量刑過輕,已決定為被害人提出上訴。

  報道指出,臺軍事法院是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判處涂梵啟4個月徒刑。(台灣網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編輯:劉海偉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