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美國柯達公司控告宏達電及蘋果電腦公司侵權。
柯達于(美東時間)本週二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告,指稱蘋果電腦的産品iPhone, iPad 及iPod,還有宏達電的智慧手機及桌面軟體擅自使用了柯達四項有專利權的數字影像傳輸設計。
另外,柯達也向位於華盛頓的國際貿易委員會控告蘋果及宏達電相關的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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