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五月三十日電 臺北消息:臺灣當局領導人三十日表示,三年內應把臺灣民眾租稅負擔率從百分之十三點六提升至百分之十五,中長期目標百之十八;短期內調整營業稅一至兩個百分點。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領導人今天上午在其辦公地舉行經濟會議,做出六項決定:第一,當局應積極擴大稅基,重整、簡化稅制,有效消弭逃漏稅,以期在三年內將租稅負擔率提升至百分之十五,中長期目標達到百分之十八的水準。
第二,相關部門儘速檢討有關貨物稅、印花稅課徵範疇;研擬短期內調整營業稅稅率一至兩個百分點方式取代之。
第三,主管部會應逐步建立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度;當局府財政改善之後,檢討現行保留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必要性。
第四,參酌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水準,應早日研議將遺産及贈與稅稅率最高邊際稅率調整為百分之四十。待當局財政獲得顯著改善後,再行考量進一步降低稅率可能性。
第五,相關部門應在適當時機,研究對投資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的交易所得課稅可行性。
第六,當局應每年檢討産業發展獎勵、補助與稅賦優惠政策。個人強化就業技能學習知識、技能支出,行政部門宜本于鼓勵個人自我投資精神,斟酌給予一定額度租稅減免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