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勞工齊聚街頭抗議 臺當局保障勞工權益口惠實不至
“立法院”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勞團在場外抗議,一位民眾試圖從青島東路衝入“立院”,遭重重警力包圍。(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12月12日訊 臺灣《聯合報》報道指出,臺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一月到現在,平均每個月都會有220場大小陳抗事件;臺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上任後,除打擊詐騙、取締毒品等治安政策外,如何保證陳抗場面不致脫序失控,成為上任以來最大的課題。然而本月10日,在高雄市又有一大批勞工走上街頭抗議臺當局修“勞基法”。
臺當局“行政院”版的“勞基法”自公佈便引來罵聲不斷,勞團直言修惡,已多次上街抗議。“立法院”內在野黨連手杯葛,但最終仍抵不過民進黨團優勢人力,于12月4日完成初審,將全案打包送出“委員會”。據《聯合報》報道,由13個總工會團體組成的南部總工會大聯盟10日在高雄市展開“1210拒絕修惡‘勞基法’大遊行”,共約3萬名勞工走上街頭,要求“行政院”撤回修正案。南部總工會大聯盟表示,民進黨將“勞基法”七休一鬆綁,輪班間隔縮短成八小時,“修法”一旦通過,勞工多加班還是賺不了加班費,只會過勞死。
國民黨“立委”佔領議場主席臺,被拉下主席臺的蔣萬安(中)手持標語抗議。(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遊行團體原本要在“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門口挂上“功德院”牌子,但警方架起鐵護欄及拒馬阻攔。遊行團體便大力搖動鐵架、丟水球,最後將招牌和抗議標語丟向門口,被警方撐網攔下。
此次遊行共有臺南、高雄13個總工會團體參加,也有來自各縣市工會團體、青年勞工、教保員、護理人員、社工人員及保全人員。原本號召萬人上街頭,最後3萬人加入遊行行列。遊行隊伍在高雄市中央公園集結,浩浩蕩蕩從五福三路出發,一路行至成功一路“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一例一休”再修引發批評。(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因受託孩子的媽媽週日臨時被公司派到大陸出差,只好帶著托育幼兒參加遊行的高雄市哺育工會成員林姓保母表示,她從事幼教老師十年、擔任保母五年,幫過無數當勞工的爸媽照顧小孩,深覺臺灣勞動環境已經到了“變態”地步。父母假日要加班不能陪小孩,賺得的加班費全拿來補貼保母費,她反問“這樣誰還敢生小孩?”
高雄市産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江健興説,“勞基法”原規定輪班要隔11小時,這次修改縮短為8小時;若晚上12點下班,第二天上午八點就要上班,“難道回家不用車程、不用洗澡吃飯、睡覺嗎?”蘇姓勞工也説,他在化工廠上班,輪班至少要隔12小時,勞工才有足夠時間休息。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信瑜現身遊行現場,她説,臺灣勞工成立工會的比率僅0.1%,勞資雙方平等對話的空間很小,建議臺當局要求公司成立3個月內設立工會。對於勞工抗議民進黨“立委”推動“勞基法”修改,陳信瑜説,身為地方民代,她希望與勞工朋友站在一起。
2016年勞工團絕食抗議民進黨當局強行砍勞工7天假。(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島內各界多以“調整一例一休”統稱這次“修法”。根據初審通過的草案內容,勞工每7日“應有”一日“例假”與一日“休息日”的權利並沒有改變。然而,在“一例一休”大帽子下,調整的內容可不少,包括:“休息日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由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改為做多久算多久)、“加班時數上限”(由每月46小時,改為每月54小時,3個月總計不超過138小時)、“有條件鬆綁7休1”(通過申請行業,勞工最多得連續工作12天)、“輪班休息時間彈性化”(維持11小時,但新增“勞資可另行約定,不得低於8小時”)。
根據“行政院長”賴清德的説法,這次修改目的是“先保障勞工權利,再給予勞方跟資方合作彈性合作空間”,因為“一例一休”上路後,造成19%勞工收入減少,其中又有6成因此想再兼差。
賴清德強調,“一例一休”再修正絕對沒有發夾彎。(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臺灣《中時電子報》發表文章指出,先不論僱主可能違法壓榨勞工的“違法”案例,因為這不是法律本身可以解決的問題。但這次“勞基法”修改版本給予僱主與企業的“彈性”確實遠高於賦予勞工的“利益”。
畢竟,即使真有些勞工希望在一年的某幾個月裏,每月多賺8小時加班費,或寧可在休假日用“做一小時算一小時”的計薪方式加班,這群人“增加”的收入大概也極為有限。但給予企業“出貨前讓員工連續排班”“旺季時讓員工縮短輪班休息時間”的彈性,僱主獲得的實質利益絕對遠遠超過勞工所得。
文章説,民進黨當局之所以弄得一鼻子灰,關鍵就在於明明是一項想要“救企業”“拼經濟”的“修法”,卻硬是要以“保障勞工權益”做包裝,“産品與實物不符”加深了臺當局對外溝通的難度。如果“行政院”一開始就坦白論述“這次‘修法’是為了挽救企業獲利,希望借經濟成長帶動勞工收入”或許不會落得如今裏外不是人的困境。
蔡英文6日在民進黨中常會前召開記者會。(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文章稱,許多自認為“勞工階級”的民眾對臺當局的強烈不滿,不是源於“我的權利受損”,而是一股自然而然的同仇敵愾心態:“修法”明明是對資方有利,為什麼臺當局口口聲聲説在保障勞工權利?
臺灣《旺報》日前報道,面對修改“勞基法”引發的爭議,蔡英文發表談話時稱“會負起最後責任”,“保證會杜絕勞工過勞情形出現,並提升薪資”。擬參選臺北市長的前“立委”丁守中則諷刺,好話都讓蔡英文説盡了,相較于“低薪做功德”的賴清德來説,蔡英文做好人,“功德院長”此次要代蔡受過受傷了。(台灣網 盧佳靜)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