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口譯哥”破例高薪 “監委”介入調查“試委”轟任用不當

2019年01月21日 09:19: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月21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外事主管部門拔擢“口譯哥”趙怡翔至臺“駐美代表處”任“政治組長”,引發爭議。臺“考試院”日前召開“院會”,“考試委員”一片撻伐,認為此舉破壞臺灣常任文官體制,行政部門聘任人員直接以學經歷認定的作法太過寬鬆,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儘速研議契約人員進用的法制標準以補漏。

  報道説,趙怡翔因從政資歷不深,且未經“外交特考”,獲“外長”吳釗燮青睞,派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引發外界質疑。儘管吳釗燮強調,趙的“政治組長”只是對外名義上的“加銜”,並非列有官職等的常任文官職缺,但“組長”在體制上的本職是“參事”,此舉攪亂文官體制,“監委”仉桂美、江綺雯已申請自動調查。多位“試委”日前于“考試院院會”,更抨擊行政部門的作法不當。

  “試委”周萬來指出,“駐美辦事處”編組表列有“政治組組長”,但駐外機構編製表未列,相關單位應查明,“政治組組長”是否為法定職務?如為法定職務,豈能以聘用人員進用?

  “試委”黃錦堂表示,趙怡翔2016年擔任民進黨國際部的副主任,大致都是跟著吳釗燮,就通案性的制度而言,各“部會”管制聘任人員的規定都嫌粗糙,應再細緻化。他也質疑聘任人員直接以學經歷擔任第13職等職務太過於寬鬆,難道趙怡翔所擔任的工作是“外交部”現職常任文官均無法勝任,所以才要任用趙?

  黃錦堂認為,以契約進用人員擔任高權職位應考慮設限,“人事總處”曾多次表示要參考外國契約人員進用法制來研議訂定臺灣的版本,但迄今都無構想,要求儘快研議,否則應就現行規定的合宜性及出現的問題妥為檢視與解決。

  “試委”楊雅惠也表示,重要職位需經過考試審核,評定合格方能擔任,這是“考試院”設立的主要精神,公務人員的考選與任用,應獨立於行政權之外,不完全由用人機關決定,就是為了要避免取決於少數個人考慮。(台灣網 娟子)

[責任編輯:郭碧娟]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5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