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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拒"吞球":不會有任何動作 "法律"不能強迫我

2018年12月12日 14:36:00來源:台灣網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12月12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2014年,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現民進黨籍彰化縣長魏明谷指控當時的對手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元(新台幣,下同),段宜康還稱如果不是事實自己就吞曲棍球,近日段宜康、魏明谷被法院判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林滄敏日前要求段宜康“把曲棍球吞了吧!”段宜康12日受訪時稱,他當然不會有任何動作,“法律”可以強迫“法律”之內的事,但不能強迫“法律”之外的事情。

  由於段宜康曾説,若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他願吞曲棍球,在法院判決出爐後,林滄敏也呼籲“把曲棍球吞了吧!”段宜康今日(12日)上午受訪時説,站在林滄敏的立場一定會這樣要求,對他來説,他已經説得很清楚,他是在不得不登報道歉、賠錢的情況下賠償,因為不甘願賠錢,已經被法院罰了20幾萬,若不照法院的要求去做,他的錢大概會被罰光,這些動作遲早都要做,還不如把它做了。

  但針對吞球,他強調,“‘法律’可以做這樣的判決,但‘法律’不能強迫我,讓我心甘情願,我還是非常不服”。(台灣網 賈若瀾)

[責任編輯:賈若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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