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嚴倬雲斥臺當局“辱人太深”:已聲請停止執行處分
辜嚴倬雲。(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12月27日訊 因與“婦聯會”協商破局,臺當局“內政部長”葉俊榮上周作出撤換臺“婦聯會正副主委”並限期改選的處分,“婦聯會”也立即選出新“主委”雷倩。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前“主委”辜嚴倬雲27日發出聲明表示,已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上述處分,並痛批“內政部”根本是在威逼“婦聯會”就範,且“辱人太深”。
對於臺當局“內政部”于22日作出撤換“婦聯會主委”之處分,辜嚴倬雲發出聲明表示,為還原事實真相,避免再受任何污名化對待,已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上述處分。
辜嚴倬雲聲明指出,自己不能接受撤免的理由包含,“內政部”及“黨産會”自今年7月開始,一再對媒體放話如果與“婦聯會”溝通不順利、“婦聯會”不簽訂行政契約,將即刻撤免辜嚴倬雲擔任“婦聯會主任委員”的職務及凍結“婦聯會”所有資産。無論“內政部”撤免處分表面上所持的理由為何,其真正目的是在與“黨産會”聯手,欲借由撤免她擔任“婦聯會主任委員”處分為手段,威逼“婦聯會”就範,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的處分,與其真正的目的無關,豈有合法之理?”
辜嚴倬雲指出,她擔任“婦聯會主委”期間,一再向“內政部”澄清,外界所稱的勞軍捐款,正值兩岸隔海軍事對峙、國際情勢動蕩之時,由民間自主發起的捐款,並非任何機關團體委託代辦的款項。幾十年來遇有“立委”質詢時,“行政院”也一再澄清説明勞軍捐款是自由捐贈,“內政部”處分理由竟然將勞軍捐款與委託代辦款項混為一談,誣指辜嚴倬雲或“婦聯會”有侵佔他人財産,故意不提出勞軍捐款資料,此項指控實屬欲加之罪,辱人太深。
聲明表示,面對此項指控,辜嚴倬雲“痛心疾首”,經長思後仍然決定以此聲明澄清。她數十年與“婦聯會”姊妹致力公益,絕無違反公理、正義,更無任何違法或妨害公益的情事。辜嚴倬雲也表示,多年來一直希望能交棒給年輕人,期盼年輕人能積極參與“婦聯會”,在此也感謝雷倩在這個險峻的時刻挺身承擔。(台灣網 李寧)
【背景資料】
臺灣“婦聯會”是由宋美齡于1950年4月17日時成立,宗旨是團結婦女和照顧軍眷;後期轉為參與社會公益、推動兩岸和平交流等性質。“婦聯會”的財務多是來自勞軍捐(臺灣“戒嚴”時期,臺當局于臺灣地區實施的相當特殊附加稅捐,徵收期間從1955年-1989年),並非由“婦聯會”出面募捐或是臺當局稅捐。民進黨上臺後組織的“黨産會”,質疑“婦聯會”可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其資産是不當黨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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