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10月11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涉教唆泄密等案,法院一審判馬英九無罪,柯不服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天(11日)審理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犯罪,駁回柯的上訴,仍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
據報道,馬英九、柯建銘均未到庭聆判。
綜合臺媒報道,全案始於2013年臺“特偵組”偵辦法官弊案時,意外監聽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涉及“司法關説”。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報告,馬指示黃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案情。遭柯建銘自訴控告馬涉嫌犯法。由於馬英九在領導人任內有“刑事豁免權”,臺北地方法院等到他卸任後才展開審理,今年3月審結,以無罪推定原則判決馬無罪,柯建銘不服提起上訴。(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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