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臺北奧運會旗(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獨派”為“去中國化”可謂無所不用其極。臺立法機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日審查“國民體育法”草案時,竟將“中華奧委會”更名為“國家奧委會”。
據報道,臺“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3日初審通過,不過中華奧委會秘書長沈依婷表示,國際各單項總會規定,各個國家和地區政府不得干預單項協會運作,一旦接獲申訴,最重可令單項協會停權。此言一齣,不免看出中華奧委會對臺灣無法參加奧運會的憂慮。
對此,“綠委”徐永明稱,檢視數個協會現任秘書長,恰巧都是中國國民黨籍相關人士擔任,“難道修法前‘藍色一條龍’不是政治干預體育嗎?”徐永明還叫囂:“只會恐嚇臺灣人的奧委會,這個‘中華’闌尾非割不可。”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臺灣行政部門版本的“國體法”第五章名稱“中華奧委會”,日前經“立委”討論後,竟被改為“國家奧委會”,意圖達到完全“去中華”化的目的。“綠委”林昶佐希望“國體法”先不再講死名稱,張廖萬堅還叫囂,不要率先“矮化”自己,還聲稱,“這樣的更改具有‘主權’、主體性。”
經過“立委”商研後,法條內以前寫到“中華奧委會”的字眼,全部被改為“國家奧委會”。林昶佐還聲稱,沒有違反國際奧會的規定,“國際奧會説我們是什麼名稱就是那個名稱,但我們不必先框住自己。”
為了讓臺灣以“臺灣名義”參加奧運會,島內“獨派”頻搞小動作。
據了解,“中華臺北”是現今臺灣地區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其他國際運動賽事的名稱。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1月11日召開的例行新聞記者會上曾明確表示,奧運會早就解決了臺灣參會的一系列相關問題。東京奧運會應該嚴格遵守奧運的相關規定,不要節外生枝,用政治因素來干擾體育賽事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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