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圖片來源:中評社)
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3日)繼續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急獨”的“時代力量黨”主張“國防及外交委員會”等委員會應聯席審查此案。對於外界質疑這是否代表兩岸是“國與國關係”?臺灣陸委會主委張小月當日上午受訪時表示,兩岸關係就是兩岸關係,“大法官會議”在1993年有作出過解釋,兩岸簽署的協議不是國際協定,這部分“大法官會議”已明確解釋。
據香港中評社3月23日報道,張小月23日早上受邀出席內政委員會,議程是繼續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張小月在會前受訪時,針對是否希望監督條例趕緊通過的問題時表示,我們對兩岸關係的定義,“兩岸關係就是兩岸關係”。而對行政部門來説,希望此條例順利通過,但畢竟這是很重要的法案,所以民眾都很關心重視,應該要是一個大家的意見都被採納,務實合宜能反映民意的監督條例。
至於被問到如果委員會聯席審查是否適當,張小月則表示,監督條例有兩階段的“國安”審查,在“國家安全”層面,“國防部”意見肯定會被考慮到,我們對此持開放態度,最後還是各黨團討論,尊重“立法院”根據議事規則作出的決定。
而如果“國防與外交委員會”加入審查,是否代表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張小月表示,回顧過去歷史,汪辜會談簽署過四個協議,“大法官會議”在1993年有作出過解釋,兩岸簽署協議不是國際協定,“大法官會議”已明確,跟外國簽署協議,根據條約締結法處理,另一軌則是目前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兩軌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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