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網友們似乎並不是那麼買賬,比如這位從專業角度的評價
又比如這位,“第一名挺符合難民美學”。其實,“難民”兩字某種程度上倒頗有點“用典”的意味。
在今年1月3日,臺灣“民視新聞臺”一款政論節目中,主辦人之一陳永興這樣表示過,舉辦這場活動是受裏約奧運的觸動。他稱,臺灣以“中華臺北隊”的身份參加裏約奧運,與難民隊一樣手持著奧運五環旗,令他感到“不甘”。
但更多的網友則是十分“暴力”地給予了“醜”的評價
此次評選旗幟醜歸醜,然後“急獨”們熱心於此,“司馬昭之心”亦可謂“路人皆知”矣。
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相平此前即對環球網記者表示,如果有“臺獨”勢力想要借此場合凸顯臺灣的“主體意識”,大陸不會同意,其他絕大多數的奧委會成員國也會反對。因為此項票選活動改變了現狀,改變了歷史,也改變了一中原則。
回顧歷史,1981年3月23日,臺灣“中華奧委會”與國際奧會雙方之間因此達成初步協議首先是將臺灣的奧委會名稱,變更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並確定旗幟及標誌為“梅花內含五環標誌”。
也就是説,在奧運舞臺有且只有一個旗幟可以代表臺灣。
沒錯,就是它:
不喜歡?那就只能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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