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普遍質疑,新版“電業法”無法讓電業自由化、無法發展綠能、甚至還明訂電業是非公用事業,免除其社會責任,是拙劣的“立法”。(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月12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新版“電業法”11日通過“立法院”“三讀”(一種立法程式,對經修正或無經修正之法案、議案的草案作文字上辯論,通過後第三度宣讀其標題),長期關注電業、綠能發展的環保團體卻罵聲一片。有團體到“立法院”前要求暫停審議,提出不要讓臺電變大怪獸、不要扼殺綠能等訴求。環團普遍質疑,新版“電業法”無法讓電業自由化、無法發展綠能、甚至還明訂電業是非公用事業,免除其社會責任,是拙劣的“立法”。
據報道,被視為最重要的“電業法”“修法”工作在一片罵聲與批評聲中完成“三讀”。環保團體臺灣環境輻射走調團、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桃園在地聯盟、宜蘭人文基金會、臺灣環保聯盟等寄存證信函給113位“立委”、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及“行政院長”林全,要求暫停審議“電業法”。不過,11日最終仍審議通過。
環保團體指出,根據新版“電業法”,臺電將轉型成“控股母公司”,下轄發電、輸配電、售電公司,只會創造更多董事長、總經理等肥貓高官。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説,這樣的“電業法”會讓臺電變成大怪獸,造成電價上漲,綠能萎縮。
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臺大退休教授施信民表示,這次“電業法”仍保障臺電可以通過控股母公司的方式來壟斷電業,跟原本期待有自由、廠網分離、售電自由的目標完全不同。
施信民説,新版“電業法”雖然説綠能優先,不過,看規定綠能根本難行。一方面要有備用容量,綠能就可能要向火力發電廠買電;另外,還要繳交輔助費用給輸配公司。這不只費用過高,而且跟現在民間發電賣給臺電的形式一樣,根本沒有變。
環保團體人士洪申翰表示,這次“修法”前,官方原本承諾要做衝擊影響評估。也就是“修法”後可能會帶來什麼改變,像是電價到底會漲或者不漲,但官方完全沒做。雖説綠能優先,又看不到配套,讓人對於新版“電業法”打上問號。(台灣網 盧佳靜)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