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8日訊 據臺灣《旺報》報道,大陸公安部門17日審訊肯亞詐騙案中劉姓嫌犯,該嫌犯是肯亞案爆發時召開記者會的被遣返者家屬“劉媽媽”之子,《旺報》記者全程旁聽該審訊過程。劉姓嫌犯表示,走上詐騙之路是為了讓孩子過上好的生活。他坦言,當初未向母親交代實情,只告訴母親到肯亞旅遊,知道母親正在為此事奔走,談起母親時還一度哽咽拭淚。
交代犯案細節 詐騙“薪水”按業績抽成
據劉姓嫌犯陳述,他今年27歲,大專學歷,臺灣新北市新莊人,從母姓,有一名8歲孩子,與妻子已離異。對於犯案動機,他表示,只是想讓自己的小孩過上好一點的生活。
劉姓嫌犯供稱,他曾在臺軍147艦隊當雷達兵,遂在詐騙分工中擔任電腦操作員。他每天以網路平臺發出上萬個語音電話,並與專門提供人頭賬戶的“水房”聯繫,再通過即時通訊軟體skype與各線同夥聯絡。
辦案警方表示,劉姓嫌犯通過前妻的弟弟牽線,認識詐騙案主謀“胖財”;2014年2月赴埃及準備投入行騙,但因該集團接到風聲可能被查,於是1周後就返回臺灣;2014年5月轉移陣地,開始在肯亞設點行騙。
劉姓嫌犯指出,他1個月“底薪”有3萬元新台幣,其他按照業績抽成,若集團1個月得手200萬(人民幣,下同),可抽成2%;得手300萬,抽成2.5%;400萬以上,抽成3%;自投入詐騙行業以來,至少拿了24萬元新台幣。
向被害者道歉 望求寬大處理
劉姓嫌犯表示,在肯亞曾與媽媽及前妻聯繫,但只提及被肯亞警方以失火案逮捕。被捕後,其母每個月寄1萬元新台幣給他,至於詐騙的“薪水”都直接匯到前妻的賬戶,但他表示,前妻並不知情他在做什麼工作。
他坦言當初只告訴母親去肯亞旅遊,知道母親正為此事四處奔走、求救。談及母親,他多次哽咽拭淚表示“真的很對不起母親”。被問到未來會不會再重操舊業,他表示,“一定不幹,打死都不幹”。
警方訊問時表示,“愛子心切都可以理解,但是要對受害者有個交代”。在劉姓嫌犯的刑事偵查案卷中,分別有14日寫的悔過書及16日寫的再次悔過書。在審訊中劉向被害者道歉,“對於那些受害者家屬真的覺得很抱歉,畢竟是你們一輩子的辛苦錢,真的很抱歉”;他稱知道錯了,願意揭發行騙實情,説實話,接受處罰並爭取寬大處理。
大陸受害者現身泣訴“被逼瘋”
昨天(17日)肯亞詐騙案中多位大陸被害者現身泣訴,他們許多人因此傾家蕩産,直言“被逼瘋”。對於近日看到被遣返的臺嫌被臺當局釋放,不免因氣憤呼籲臺灣槍斃這些詐騙分子。
67歲的大陸受害者劉女士表示,去年11月詐騙集團聲稱她涉嫌洗錢被通緝,還傳真蓋有公章的“逮捕通知書”,且因案件敏感,要求她不能泄密,所以她未在第一時間告訴子女。最終,劉女士誤信詐騙分子,賣掉了房子,總共被騙500多萬元,目前居無定所。她女兒痛批,騙走這麼多錢“跟殺人沒兩樣”,要求政府能主持公道。
詐騙案的大陸受害者多數為長者,詐騙分子抓住受害者對公檢法機關的敬畏特點,使受害者一步步陷入騙局。看到臺當局近日釋放被遣返的詐騙分子,受害者直言臺灣就是因為法律不嚴格,才會讓詐騙分子橫行。(台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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