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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惡在何處?

2016年04月11日 13:39: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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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民進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惡在何處?

  民進黨版“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日前出爐,立刻在兩岸引發一片質疑之聲。多位專家認為,這一草案是借監督之名行破壞之實,為兩岸協商談判“套上枷鎖”,一旦通過,必將使兩岸協商和所達成協定的權威性嚴重受損,並破壞兩岸業已形成的互信基礎。

  條例的前世今生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是2014年3月臺灣“反服貿”運動的産物。當時一些“反服貿”人士以國民黨當局與大陸協商服貿協議時未公開相關資訊、是“黑箱作業”為由,要求制訂監督兩岸協商過程及兩岸協議的法案。

  贏得2016選舉後,為了有助於其上臺後處理兩岸事務,蔡英文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將優先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出爐後,民進黨有人表示,如果“條例”通過的話,將是對大陸“釋放善意”。但這種自説自話的“善意”毫無説服力,多位大陸學者直言,作為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口口聲聲説要“維持現狀”,但民進黨此舉完全是要改變現狀。條例通過之日,恐怕就是兩岸協商談判破局之時。

  難掩“臺獨”本色 “善意” 從何談起?

  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相平分析,民進黨方面所謂的“善意”,是指該草案的題目中沒有出現“臺灣”、“中國”、“兩國”這樣的刺激性字眼,而是用了中性的“兩岸”。但從披露的條例內容來看,還是透露出“一中一台”、“一邊一國”的取向。

  劉相平認為,在民進黨公佈的黨版“條例草案”中,有“授權海基會向中方提議”等字句,這實際夾帶了“一中一台”、“兩國論”等“臺獨”表述。如果5月20日臺灣新領導人就職後,民進黨當局對兩岸關係的性質如此定位,兩岸協商談判的政治基礎將不復存在。

  奇葩條例“惡”在何處?

  根據這份草案,臺灣“立法院”在兩岸協商過程中處於“絕對主導”地位。兩岸商簽協議不管是談判前、簽署前、簽署後,都要受其監督。專家們指出,草案對兩岸協商談判全過程都做了非常苛刻的限定,不少限定違反談判慣例,顯然是人為製造障礙和麻煩。

  劉相平認為,按照草案,“立法院”甚至可以對兩岸協商達成的協議肆意增添條文,簡直有“太上皇”的意味。

  面對如此奇葩的“監督條例”,臺灣輿論也是頗多質疑。臺《中央日報》網路報發表評論説,這項草案如果真的照案實施,未來的兩岸協議勢必完全由“立法院”主導,行政部門的許可權大幅限縮,談判人員既不被充分授權,又沒有籌碼;再加底線在談判中就要向“立法院”報告,對岸必然事前知悉,試想談判如何進行?

  評論還認為,按照此條例,未來兩岸協商必然大受衝擊,這固然是民進黨的選擇,後果卻由民眾共同承擔,令人慨嘆!(陳璟春綜合整理)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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