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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鞋案二審開庭 臺“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出庭

2015年01月29日 13:51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抗議強拆大埔對苗栗縣府砸雞蛋、丟鞋等案,遭判罰金新台幣1萬元的臺灣“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29日上午和張森文遺孀彭秀春到臺中高分院出庭。

  苗栗地方法院去年審理時,認為陳為廷丟鞋已逾合理表達意見範圍,羞辱意味甚濃,觸犯強暴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並沒收該只球鞋。

  臺中高分院29日上午原訂傳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出庭作證,但他未現身,不過卻具狀向法院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陳為廷開庭後表示,劉政鴻上次開庭請假,此次他雖表明不追究刑事責任,但目前已進入二審,沒有撤回空間,所以無任何實質意義。

  至於未來是否繼續從政?陳為廷説,短期內不會有這個打算,目前僅規劃把書好好念完,持續將組織運動根基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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