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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立委"不能憑傳聞或個人好惡決定"監委"人事

2014年07月04日 08:0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在“立法院”臨時會4日行使新任“監委”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前夕,馬英九3日高分貝向國民黨“立委”喊話。他強調,“監察院”存在有其必要性,黨籍“立委”若對“監委”的操守或專業有意見,必須提出具體而明確的事證,不應憑外界傳聞或個人好惡,作為投票與否的標準。

  據報道,臺灣下屆“監察院”正副職負責人及“監委”被提名人的資格和背景遭受質疑,屢屢爆發爭議,在野黨磨刀霍霍,揚言不惜杯葛到底;執政黨內部也暗潮洶湧,“黑名單”、“砍人”傳聞不斷,瀰漫一股山雨欲來的不尋常氣氛。

  對此,馬英九3日下達“軍令狀”,盼在“立院”投票前夕,能保送“監委”被提名人安全過關。

  馬英九表示,“監察院”存在還是有必要,因為監察制度是“五權憲法”中重要的一環,“立委”們不要因對部分案件有意見,就否定機構應有的功能與過去的表現。

  他強調,同意權行使的標準,是要看被提名人符不符合職務所需條件,只要符合條件,與同意權行使者對被提名人的政治態度是否同意,兩者是沒有關係的。外界不應將“監委”同意權行使,誤解成一般的選舉投票。

  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吁國民黨內部若對監委被提名人有意見,“立院”黨團已設有審查小組,如果確實在操守或專業方面,有具體而明確的事證,到時候若要做“別的處理”,不能説不對;但若缺乏具體事證,只是憑外界傳聞或個人好惡,“可能就不宜將其作為投不投票的關鍵!”

  對於廢除“監院”的主張,馬説,外界可能是看到有些彈劾案沒通過,但也應看通過多少彈劾、糾正案,對臺灣有沒有幫助,事實上行政部門公務員對“監察院”不能説不怕,因一旦彈劾成立,可能連退休金都沒有。(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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