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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需向美國政府繳稅 馬英九:願辭職負責

2014年05月15日 08:0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為了澄清馬英九的綠卡與是否需要向美國繳稅等疑慮,馬英九辦公室一天之內兩度發佈新聞稿進行説明。馬辦發言人李佳霏14日下午表示,馬英九當年綠卡所使用的英文名字是“Ying-jeou Ma”, 並非臺灣《壹週刊》所據以向美國國稅局(IRS)北京辦事處網站查詢的“Mark Y. J. Ma”,馬英九也未如查詢函所捏造的資訊,《壹週刊》報導捏造事實且錯誤百齣。

  李佳霏強調,如果馬英九真的必須向美國政府繳稅,馬英九願意辭職,並負起所有的政治責任。不過,如果最後事實證明馬英九綠卡已失效故無須向美國繳稅,那就請今天批評馬英九“奇恥大辱”、“國際笑話”、“欺騙民眾”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前主席遊錫堃和謝長廷,公開承諾將來願意向民眾與馬英九道歉,並負起一切的政治與法律責任,還給馬英九一個公道。而《壹週刊》也應該必須為其惡意誤導大眾的報導內容,負所有的法律責任。

  李佳霏説,馬英九的出生日期為1950年7月13日,而《壹週刊》的去信則指為“1950/07/12”。因此,《壹週刊》的報導內容錯誤連連,文中所提的查詢過程完全不可信。既然如此,《壹週刊》是否用正確的綠卡號碼去查詢?馬辦也高度懷疑,請《壹週刊》公開説明整個查證過程。

  有關馬英九的綠卡問題, 李佳霏表示,馬英九的態度一向是公開坦蕩。2008年馬英九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時,就已清楚説明其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放棄、不再使用,早已自動失效。當時就連美國在臺協會(AIT)前負責人包道格也公開説明,只要離開美國一年內未再使用,綠卡就失效。

  李佳霏表示,馬英九綠卡早已失效,因此絕無可能向美國政府繳稅。美國制定的“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將在7月1日起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有綠卡的人士追稅.換言之,馬英九屆時會不會被追稅,7月就會見真章。(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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