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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務部門:林毅夫案應由馬英九決定是否特赦

2014年01月16日 08: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法務部門:林毅夫案應由馬英九決定是否特赦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35年前“叛逃”到大陸的前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是否應被持續通緝引起爭議,臺灣金門檢方13日決定繼續對對林毅夫發佈通緝。

  臺灣當局法務部門負責人羅瑩雪15日表示,原則上,林毅夫仍屬於“繼續犯”,他“投敵叛逃”的“違法”狀態仍繼續進行中,林毅夫案要終極解決通緝問題,應由馬英九決定是否特赦。

  林毅夫出生在臺灣宜蘭,本名林正義,後改名林正誼。1978年臺灣政治大學碩士班畢業後投筆從戎,來年分發到金門擔任連長,後來逃往大陸。臺灣軍方2002年對林毅夫依“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發佈通緝。林毅夫到大陸後成長為知名經濟學家,2008年出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師兼負責發展經濟學的資深副行長。

  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15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希望臺灣方面能夠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早日同意林毅夫夫婦回臺探親、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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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朱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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