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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這是黨中央根據依法治國的新形勢對各級領導幹部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這裡所説的法治思維、法治意識等,都是新時期領導幹部必備的法治素養。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勢在必行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各級領導幹部法治素養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準的高低,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這是對改革與法治關係的深刻總結。法治是一個國家走向現代文明的標誌,也是保證改革成功的關鍵因素。各級領導幹部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力軍,必須切實提升法治素養,保障改革不偏離法治軌道。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級領導幹部是關鍵。作為治國理政的執政主體,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真正尊崇並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樹立法治信仰,弘揚法治精神,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處理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各項工作,更加有效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的法治化。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需要。法治與人治是相對的概念。人治強調掌權者的絕對權力,法治則強調法律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至上地位。法治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時代發展的自然結果。領導幹部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踐者、引領者和示範者,其法治素養的高低直接影響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是領導幹部健康成長的內在需求。一名合格的領導幹部不僅需要具備黨性修養、理論思維、戰略眼光、辯證思維能力等多種素養,而且必須具備較高的法治素養。實踐中,不少領導幹部違法犯罪都與不學法、不懂法、缺乏基本法律常識有關。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學法、懂法、守法,不斷提升法治素養,促進自身健康成長。
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的途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成就顯著,“無法可依”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與法治中國建設的時代要求相比,一些領導幹部的法治素養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究其原因,法治信仰缺失、法治意識淡薄、法治能力不足是其重要方面。因此,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必須把法治學習、法治實踐和制度機制建設統一起來。
加強法治學習,牢固樹立法治意識。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開展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活動。中心組集體學法是各級領導幹部接受經常化法治教育的保證,可以把每月某一週的某一天確定為學法活動日,使之固定下來。舉辦法治專題講座。廣泛學習法律理論知識,學習用法治推進科學發展、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問題的典型事跡,提高對法治價值和精神的認同,強化法治意識。發揮幹部培訓機構在領導幹部法治教育中的主陣地作用。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要把憲法法律列為各類幹部培訓的必修課,通過開設法治專題課程或舉辦法治專題培訓班,對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的輪訓。注重自我學習。根據自己工作所需從書籍、報刊、廣播、電視、網路以及各種新媒體上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領導幹部要通過各種方式的學習教育,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至上的觀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觀念、法大於權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觀念、權力必須受到制約的觀念,真正把法治內化於心、外踐于行,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
加強法治實踐,養成依法辦事習慣。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要多實踐。對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問題,在眾多的解決方式中,要首選法治方式或者以法治為主要方式去解決,把依法辦事作為重要職責,想問題、做決策、下指示首先要考慮“合法不合法”,力爭把法規制度貫穿其中,推動依法從政有效落實要。要講程式。按法定程式辦事,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比如在做重大決策時,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法定程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要多諮詢。領導幹部不可能都是法律方面的專家,在實際工作中也會遇到法律難題。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要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建議,使決策于法有據。
加強制度機制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建立激勵引導機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建立激勵引導機制就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激勵和促進領導幹部自覺學法守法,提升法治素養。建立責任追究和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把“述法”納入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的考核制度,每年由上級黨委對下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學法守法用法情況進行全面考評。被考評對象的述法報告要包括單位及個人學法守法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況。
(作者係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常務副院長)
[ 責任編輯:王俊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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