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向二戰中國勞工謝罪並給予賠償

時間:2010-04-27 08:17   來源:新華網

  資料圖片:2009年10月23日,在日本首都東京,倖存勞工邵義誠(前左二)、死亡勞工遺屬楊世鬥(前左三)和曲啟傑(前左一)與代理律師內田雅敏(前右一)走向法院。二戰時曾強擄中國勞工的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原西松組)當日與被擄中國勞工達成正式和解。新華社記者劉讚攝

  日本西松建設公司26日下午在東京簡易法院法庭上與“新潟縣信濃川水電站中國勞工訴訟案”原告實現和解,向原告謝罪並給予賠償。

  西松建設公司與原告達成的和解書説,西松建設公司承認二戰時強迫中國勞工做苦役的歷史事實,表示對此負有歷史責任,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謝罪,並向受害者及已故受害者家屬給予1.28億日元(1美元約合93日元)的賠償。西松建設公司將把賠償金匯給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用於對受害者進行賠償、調查受害者下落及舉行已故受害者的追悼活動。

  “中國被擄勞工聯誼會”當天在東京發表聲明説,西松建設公司與“新潟縣信濃川水電站中國勞工訴訟案”原告實現和解,是長達十幾年鬥爭的成果,朝全面解決日本強擄中國勞工問題邁出了具有意義的一步。

  去年10月,西松建設公司與“廣島縣安野電站中國勞工訴訟案”原告實現和解,向360名中國勞工謝罪,並給予2.5億日元的賠償。

  1944年6月至1945年1月,“西松組”(現西松建設公司)將183名中國勞工強擄到日本新潟縣信濃川水電站工地從事重體力勞動,中國勞工受盡了迫害。

  中國勞工1997年9月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和西松建設公司謝罪並給予賠償。東京地方法院2003年3月作出駁回原告訴求的一審判決,原告隨後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東京高等法院2006年6月作出駁回原告訴求的二審判決,原告便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訴。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駁回中國勞工的訴求的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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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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