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成立高規格能源機構 大部制改革時列入日程

時間:2010-01-28 09:13   來源:新京報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任副主任。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從組成人員來看,委員合計21人,來自21個相關單位,分別是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中央財辦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科技部部長萬鋼、工信部部長李毅中、國安部部長耿惠昌、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環保部部長周生賢、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水利部部長陳雷、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央行行長周小川、國資委主任李榮融、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安監總局局長駱琳、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電監會主席王旭東、總參副總參謀長章沁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張國寶。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國家能源委員會

  溫家寶任主任 李克強任副主任

  組成人員來自21個相關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中央財辦 外交部 國家發改委 科技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安全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資委 稅務總局 安監總局 銀監會 電監會 解放軍總參謀部 國家能源局

  新聞解讀

  “最高級別”能源議事機構  

  從能源委組成人員的結構來看,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國資委、外交部等幾乎所有與能源問題相關的部委的負責人都是能源委委員。

  對此,廈門大學中國能源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國家能源委更像是一個最高能源問題部長聯席會議制度———雖然國家能源局自2008年成立以來,已將多數能源管理職能集于一身,但畢竟只是一個副部級單位,在能源發展問題上,幾乎都繞不開各個其他部委,例如能源補貼問題就牽涉到財政部、新能源發展科技問題就離不開科技部。作為一個副部級單位,其在能源發展問題上難免會束手束腳。而建立這樣一個高級議事機構無疑會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同時也可以更快地與最高決策層直接建立溝通。

  林伯強對記者表示,在能源問題層面建立高級議事機構非常及時,同時也意義重大,也標誌著政府對於能源問題的重視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一方面現在能源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中國的石油對外依存度已超過了50%,未來能源來源問題如何解決?華中每年的電煤緊張缺電問題該如何解決?這些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此外,中國的能源企業在海外兼併企業,就可以借助外交部的力量。未來的能源政策如何體現低碳經濟發展都是需要再面對和高度協調的問題。”(記者鐘晶晶李靜睿)

  延伸閱讀 大部制改革時已列入日程

  早在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曾成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組長,作為國家能源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當時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的職能是,加強對能源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能源對外合作等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工作的領導。

  2008年政府機構改革時,國家能源局成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隨即撤銷,並將其辦公室職責、國家發改委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及機構,和國防科工委的核電管理職責一併劃入國家能源局。

  機構改革時埋下伏筆

  “其實早在國家能源局成立的同時就已確定要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家能源局成立時,併入其中的僅是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一些人員編制。”國家能源局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2008年3月11日,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做出説明稱,“能源問題涉及多領域、多部門,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設立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體現對能源工作重視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分析,國務院以最高規格成立能源委員會,主要是體現對於能源工作的重視,雖然這一機構與國家能源領導工作小組職能基本相同,但“在名稱上顯得更為正式”。

  林伯強認為,能源局成立接近兩年,總體運作良好,此前各界擔心定價權仍然由發改委持有可能造成的矛盾,目前來看並不明顯,“因為能源局畢竟是在國家發改委下面運作,但是如果考慮將其升格為能源部,還是讓它自己擁有定價權更為合適。”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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