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家藏匿海外龐大資金遭瑞士凍結,臺灣特偵組請求瑞士司法協助一年多,終獲好消息。瑞士聯邦檢察署日前已將陳水扁家海外2100萬美金(約台幣七億元)帳戶資料,送抵特偵組。資料證實陳致中確是主導扁家海外洗錢的“洗錢CEO”。
瑞士提供資料顯示,陳致中在多分文件中簽名,委託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美林銀行等機構,設立Galahad Management、寶昌(Bouchon Ltd.)兩家公司,洗錢2108萬美金,證實陳致中確是主導扁家海外洗錢的“洗錢CEO”。
陳水扁家藏匿瑞士的2100萬美金,在去年一月間,就被瑞士檢方認定洗錢予以凍結,並請求臺灣司法互助,但直到去年8月陳水扁案才爆發。
去年9月22日,臺特偵組同時向瑞士及新加坡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臺檢方當時確認陳水扁家在瑞士美林銀行的1000萬美金及蘇格蘭皇家銀行中1100萬美金,是陳水扁家不法所得,請求瑞士司法互助,提供帳戶相關匯款資料及細目,以便檢方厘清扁家及陳致中洗錢過程。
經過漫長的等候,瑞士在上個月將扁家2100萬美金帳戶的一箱資料,輾轉送抵特偵組。經檢方初步檢視,瑞士文件與檢方的調查結果幾乎相同。
臺灣檢方認為,瑞士文件確認了陳致中在2007年指示黃睿靚與瑞士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簽訂信託契約,在開曼群島成立寶昌公司。陳致中身兼主要受益人及帳戶授權代理人,控管帳戶資金流向。
文件還顯示,陳致中在2007年9月委託由設于瑞士蘇格蘭的皇家庫斯銀行,設立Galahad Management公司,陳致中為受益人,其帳下經濟持有權屬陳致中。
一個月後,陳致中以電子郵件通知美林銀行,將寶昌公司之1000萬美金萬元,匯往至Galahad帳戶內藏匿。
檢方認為,這些文件對於厘清扁案及海外洗錢過程,相當重要,將在文件翻譯成中文後,提供給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參考。(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