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楊毅一行準備從臺北桃園機場啟程時,臺北“中央社”的記者還追在他身後,試圖再問一句“兩岸媒體何時能夠互設常駐機構?”作為國務院臺辦新聞局局長,楊毅此行還有一個身份——“海協會專家”。
8月2日,由他率領的“海協會新聞代表團”結束了與島內新聞業界的交流活動。而在這7天的時間裏,有關“開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的議題備受外界關注。
雖然雙方未具體公佈“開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的討論細節,但臺灣《中國時報》已開始描繪“新華社臺北分社”的模樣:編制10人?規模適中?《中國時報》甚至還猜測分社社長的級別。
而從2001年開始派遣赴臺記者至今,新華社記者一直以“駐點”的方式在臺灣開展採訪工作。其他大陸媒體在臺記者也是如此,比如三個月(過去甚至一個月)就要更換一次……因此,“常駐”對於他們來説,確實意味著一次不小的改變。
工作量成倍增加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曾經是大陸首批赴臺駐點採訪的記者,在2008年的整個第4季度也都在臺灣駐點。對比今昔,他坦言:“過去報道以島內新聞為主,有時候甚至覺得沒新聞可報,現在兩岸的交流活動非常多,我們的工作量在成倍增加。”陳斌華表示,馬英九上臺後,各種活動層出不窮,兩會復談、兩岸直航、大熊貓赴臺、大陸游客赴臺等。“我們現在明顯感覺忙不過來,每次兩個人手不夠。”
中央電視臺駐臺記者陳軒石也有同感,他説,過去兩岸交流的事情不多,相關的報道也少,加上有些不能報道,他們的工作也比較清閒,“但2008年下半年以來,兩岸的交流激增,各種大陸團體來臺灣交流,我們就忙不過來了”。
目前,大陸駐臺媒體(包括中央級和地方級)已經達到七家。臺灣開放大陸記者赴臺始自2001年,但後來由於民進黨當局不斷採取惡化兩岸關係的措施,這項制度也遭波及,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在臺駐點採訪甚至一度被停止,直到國民黨重新上臺,局面才得以改善。
臺官員變客氣了!
而2008年5月臺灣“政權”更疊,隨之而變的是臺灣當局官員對大陸記者的態度。
對此,陳斌華感觸很深,他告訴《國際先驅導報》,在2001年剛去臺灣時,雖然是民進黨“執政”,但“下面的”官員還都是原來國民黨的人,因此,大陸記者和官方的聯繫還比較順暢。但到後來,隨著民進黨自己的官員上臺,和官方打交道的難度就越來越大。陳水扁的“臺獨”路線逐漸清晰後,臺灣當局對大陸記者的限制日趨嚴格。比如臺當局要求的“報備”,有時候大陸記者會忘記,或者是因為時間緊張而緩報,臺灣當局都會看得非常嚴重,以至有些記者後來被限制入境,“他們會認為我們是在故意挑釁他們,總之他們用一種負面的思維來思考大陸記者的行為”。
陳斌華介紹説,2008年7月新華社記者重返臺灣時,已經是國民黨上臺,官方的態度相對比以前好,會主動與大陸記者交流。在報備上還是延續以前的辦法,但沒那麼嚴格了,至少在出現紕漏的時候,臺灣當局不會刻意往壞的方面想。
戒備記者的心理始終存在
幾乎每一位受訪的駐點記者會提到駐點時的“報備生活”,據介紹,大陸駐點記者只要離開大臺北地區,不管是採訪還是旅遊,都要提前向臺灣“行政院”下屬的“新聞局”報備,要寫得很仔細,每一個半天的行程都要寫清楚,還要寫清楚採訪對象的聯繫方式。臺灣各縣市的警察行政機構都有專門負責“保護”大陸記者部門,每當大陸記者在臺北報備完,“新聞局”就會通知相應地區“接待”和跟隨,而且還會給被採訪單位和個人打招呼,而陪同人員還需要給“新聞局”寫報告。
東南衛視記者葉青林説:“有時候我們去採訪都是臨時性的,報備就會很麻煩。甚至連個人的活動也要報備,比如週末我要去花蓮看海,也必須報備,否則就要受到‘新聞局’的警告。”
葉青林在臺南和臺中採訪時都受到了“高級別”的安全保護,每一級的警察局都會派兩個人,最多的時候達到8個人。記者走到哪他們跟到哪,“那次人多,我們開玩笑説,你們來這麼多人,我們也搭你們的車算了。”
陳軒石認為,臺灣當局之所以執行這麼嚴格的報備和陪同制度,還是基於他們的戒備心理。“一些單位至今認為大陸記者在臺灣的‘目的不單純’。”中新社記者曾嘉則指出,臺灣一些既定的制度要改變還需時間,兩岸交流會消除一些誤解和偏見。而且,相比民進黨時期存在的跟蹤記者現象,現在的報備制度已經有所寬鬆。
大陸記者盼早日常駐
在兩岸關係緩和的大趨勢下,幾位大陸赴臺記者都認為,最好的解決之道就是設立常駐機構,可以節省許多精力和時間,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對雙方都有好處。
楊毅臨行前也對此做出了積極的回應。他強調,在此次訪問臺灣的行程中,兩岸新聞專家已達成進一步新聞交流的共識,而互設常駐機構是兩岸新聞媒體深入持續採訪的基本要求,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客觀需要,應儘速推動。
雖然由於兩岸新聞交流所及層面較廣,具體細節還有待商榷。但楊毅希望,雙方能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來推動,使未來兩岸新聞交流更加頻繁。據《中國時報》7月29日報道,臺“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已公開表示,“開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的內容將有可能列入第五次陳江會協商議程。
【連結】大陸記者赴臺大事記
1991年8月,新華社記者范麗青、中新社記者郭偉鋒赴臺採訪“閩獅漁事件”處理情況,成為40年來首批赴臺採訪的大陸記者。
2000年11月,臺灣當局公佈“大陸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正式開放大陸中央級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派員到臺採訪,時間是1個月一輪換。
2001年2月,范麗青與同事陳斌華赴臺駐點採訪,成為大陸首批赴臺駐點採訪記者。
2004年,臺灣當局開放中新社記者到臺駐點,將赴臺駐點的大陸新聞單位增至五家。
2005年,臺灣方面停止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在臺駐點採訪。
2008年6月,臺灣“陸委會”同意恢復讓新華社、《人民日報》兩家大陸媒體在臺駐點。
2008年12月,《福建日報》記者林娟、《海峽都市報》記者翁芝光和東南衛視記者葉青林、黃晟4人,作為大陸首批地方媒體記者赴臺灣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