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問題專家:“75”事件不會影響民族團結大局

時間:2009-07-28 10:06   來源: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厲聲7月23日在接受央視網記者採訪時表示,“75”事件不會影響到我國民族團結大局;對民族幹部的選拔方面不會有任何變化,而且只會加強。新疆自治50多年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民生活水準顯著提高,主要得益於我們國家正確的民族政策。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厲聲在接受央視網記者採訪

  “75”事件不會影響我國民族團結大局

  厲聲主任説,新疆“75”事件是東突分裂勢力的暴力恐怖犯罪,它和民族問題、宗教問題沒有直接的關係。這場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三股勢力策劃和組織的,他們的目的是破壞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這是違背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各族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的,也是違背國家利益的,因此這一行為不得人心,遭到了各族人民的一致強烈譴責。所以我們説這個事件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民族關係問題,也不會從整體上對我國的民族團結大局構成影響。而且通過這個事件使我們更清醒地認識到三股勢力它們破壞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的險惡用心和罪惡實質,使各族人民更加珍惜和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新中國成立後,在民族政策方面最重要的就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現在從整體發展來看,這是一個非常符合我國國情,並且成效非常顯著的一項民族政策。這次“75”事件,儘管是東突恐怖勢力精心策劃的,但是最後它還是可控的,而且事態平息下來以後,人民很快便對這個事情開始反思。國家在短時間內控制事態,人民在短時間內開始認識到東突勢力的恐怖犯罪對新疆社會造成的危害,對民族關係所造成的損傷,而且很快開始修復,這都是我們的民族政策在引導,也就是我們正確的民族區域政策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75”事件後新疆恢復需要三個階段

  厲聲主任認為,“75”對烏魯木齊地區人民生命財産和社會經濟發展所造成的損失有很多,特別是在民族關係方面所造成的一些創傷,從意識形態層面的修復還需要一段過程。“75”事件與1997年發生在新疆伊犁的“75”事件的性質十分相似。“75”事件到現在已經12年了,它對當時的社會經濟和民族關係方面所造成的創傷,包括一些對當地的投資等方方面面所造成的影響,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完全恢復。據此,厲聲主任認為“75”事件後新疆恢復需要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形勢上一定要遏制住暴力犯罪。不能説基本控制,一定要完全控制。“75”事件後,我們國家花了三天時間,應該説已經完全控制了。

  第二個階段是善後工作,一個是在人的問題上善後,第二個是社會經濟方面的善後,即迅速恢復社會經濟。在這個方面,我們黨和政府採取的措施比較得力,無論是民族關係的修復,還是在這次事件當中死亡人員的撫恤,包括對受傷人員的救治,心理輔導,以及包括社會經濟的恢復。國家甚至動員了一些庫存的國家物資,來彌補因為事件造成的社會經濟方面的暫時性短缺。所以在這個方面,黨和政府採取的措施到現在已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穩定人心很重要,人心穩定了社會才能穩定,社會穩定才能談上恢復的問題。

  第三個方面是要從中長期對新疆的未來的穩定和發展進行一些反思,為什麼在二十一世紀,新中國建立六十年來還發生這麼殘忍的手段的暴力事件?這個問題需要我們好好反省。

  國家對新疆每年財政支援超百億

  新疆自治50多年來,經濟快速發展,厲聲主任認為,這首先是得益於正確的民族政策。在新疆實施民族區域政策,使各民族都能夠感到當家作主,老百姓有這麼一個心態,是為自己本民族的利益,為自己個人的幸福生活進行努力工作。  

  另外就是中央財政政策的支援,從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中央就開始對新疆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即使中央該得的錢,中央也不拿走,放到新疆,而且還加一部分放到新疆。社科院在1998年的時候就此做了一個調研,他們用了1997年的資料。96、97年當時新疆總體財政收入是160個億,其中地稅和國稅各一半,即國家和地方各佔一半,按照規定,國稅應該是國家得的,但是國家把這八十個億留下來了,而且添了二十個億,那一年的財政轉移是一百個億。據厲聲主任估計,現在中央對新疆的財政轉移支付已經超過了五百個億。
  
  厲聲主任表示,在國家民族政策向西部傾斜,向新疆傾斜的情況下,新疆的社會經濟正在穩步向前發展。

  國家民族政策促進新疆“社保”發展、群眾脫貧

  “老百姓得到了多少實惠”是衡量國家扶持新疆發展的重要指標,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厲聲在接受央視網採訪時表示,目前,新疆的社會保障水準略高於內地,當地百姓脫貧致富,主要得益於國家的民族政策。

  由於新疆經濟發展本身底子薄,要趕上全國的社保水準,國家給給了很大的政策扶持,實行合作醫療以後,個人的負擔比例很少,大部分由國家負擔。工作人員60歲退休以後,國家要給予生活保障,包括農村的少數民族群眾喪失勞動以後,也會有社會保障。這些和內地都是同步的。 而且,新疆的九年義務教育全部是免費的,所有的教材也是免費的。

  在脫貧致富方面,國家也給予了很大的政策傾斜,像南疆、喀什、和田、柯爾克孜等地,因為處於比較邊遠的地區,自然條件比較差一點,所以貧困人口要多一點,國家在這個地區所投入脫貧政策、扶貧資金的力度都是很大的。另外包括改善少數民族用水問題也取得了很大進步,原來新疆不少農村喝澇巴水,牛羊也在裏面喝,所以經常引起一些傳染病,自90年代上半期開始,國家開始對南疆進行“改水工程”,到90年代末,南疆所有的農村基本實現了清潔飲水。

  “75”事件不會影響少數民族幹部選拔

  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問題是中國政府關於民族政策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要使民族地區發展起來,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更好地維護民族團結,必須有一支人民信任、德才兼備的少數民族幹部隊伍,這已經成為法律規定。

  厲聲主任説,民族幹部的培養從新中國成立第一天起,就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視的一個事情,因為一個幹部的成長,是一個過程,現在的自治區高層幹部,包括現在中央擔任領導職務的維吾爾民族幹部,都是我們新中國建立以後一手培養起來。民族幹部,無論是在培養,還是在使用方面都得到了政策優惠。上大學是民族幹部的一個主要來源,新疆大學的入學比例,少數民族要佔60%,這是一個硬性規定,在幹部的使用方面,少數民族幹部的比例也要不低於50%,實際上現在已經到60%,特別是在南疆地區,這是從民族發展、尊重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角度體現出來的。

  這次新疆“75”事件是東突勢力是把極端民族主義和極端宗教主義作為一個外衣,作為一個大旗把自己包起來,對民族關係造成了比較大的傷害,但是不會影響到我們幹部政策,因為新疆要發展,就是要依靠當地各民族的團結,特別是要依靠當地少數民族幹部在中間起到一個核心作用,達到民族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一致性,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民族團結,這個工作主要靠廣大的民族幹部去做。

  現在的少數民族幹部對這個問題認識很清楚,這是我們黨多年培養的結果,有了正確的民族觀、國家觀、宗教觀,他們在本民族中間所起的帶頭和領導作用,才能把民族的利益和國家利益最終結合起來,通過國家的發展帶動區域的發展,通過區域的發展,來帶動這個區域裏面的少數民族自身的發展。所以,民族幹部培養方面不會有任何變化,而且只會加強。

專題:聚焦烏魯木齊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

編輯:陽艷萍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