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禁毒法等一批法律法規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時間:2008-06-02 08:1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陳菲)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加強水污染防治……自6月1日起,律師法、水污染防治法、禁毒法等一批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正式施行,將給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帶來重要影響。

  律師法:進一步保護律師執業權利

  為完善律師制度、規範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依法執業,修訂後的律師法6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律師法針對律師在訴訟中的會見、閱卷、調查取證、辯護等權利專門作出了明確規定。

  這部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了解有關案件情況。此外還特別強調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為了更好保障律師的閱卷權利,新修改的律師法明確規定: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與此同時,新修改的律師法還針對原來律師調查取證要“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實踐中基本無人同意的實際情況,增加規定: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此外,新修改的律師法除原則規定“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其辯論或者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外,還將律師權利保障的原則進一步具體化,明確規定: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水污染防治法: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將嚴懲

  修訂後的《水污染防治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對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給予嚴懲。

  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産整頓。水污染防治法還規定,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採取措施、給予處罰。

  禁毒法:彰顯政府禁毒決心

  禁毒法自6月1日起施行,該法對禁毒工作涉及的禁毒宣傳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國際合作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彰顯了我國政府的禁毒決心。

  禁毒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禁毒法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進行其他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根據禁毒法的規定,吸毒行為不構成犯罪,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範圍。

  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

  6月1日起,消費者習以為常的免費購物塑膠袋將開始有償使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通知》,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

  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也聯合發佈了《商品零售場所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場所有不標明塑膠購物袋價格,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膠袋等行為之一的,將受到最高1萬元的罰款。

  新規問責土地違法官員

  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公佈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了四種情形,要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人員責任:土地管理秩序混亂,致使一年度內本行政區域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者雖然未達到15%,但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為加強對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規定明確,建築施工特種作業包括:建築電工、建築架子工、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築起重機械司機、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規定要求,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衛生部:食品添加劑不應對人體産生任何健康危害

  衛生部發佈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6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時不應對人體産生任何健康危害。

  新標準指出,使用食品添加劑時,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品質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在達到預期的效果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等。新標準明確,在以下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保持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品質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便於食品的生産、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五類建築起重機械6月1日起不得出租使用

  為了加強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建設部近日發佈《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一是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是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三是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四是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五是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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