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1月28日電 臺灣當局今年申請“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遭拒後,宏都拉斯等12“邦交國”于9月25日再次共同聯署,致函秘書長潘基文,希望依據相關規定公正處理臺灣申請案,聯合國法律服務廳事隔一個月之後,日前退回了這份聯署信函。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輿論分析,就時間點而言,聯合國法律服務廳這次不再像上次退回陳水扁信函那樣快速,而是“邦交國”遞件後一個月之後才回復,且內容多涉及法律細節層面。
而信函遭退回後,臺灣“外交”部門仍與專家學者、“邦交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等,就聯合國回復內容進行研析。
第62屆聯合國大會9月18日起開議,臺灣首次申請“入會案”在總務委員會討論時再次遭挫。這已是臺灣第15次推動聯合國運動。